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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威廉希尔 浏览次数:

威廉希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拓宽资助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项目的管理,更好地发挥校内资助的扶贫励志育人功能,根据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受助人是指威廉希尔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 资助管理

 

第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由威廉希尔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校内资助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包括制度修订,资料审核、资金管理发放等。

 

第三章 资助办法

 

第四条 凡是已申请了助学贷款,享受减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各类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校内资助。

第五条 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

(四)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

第六条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校内资助:

(一)学生家庭突遭不幸(如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等),学生本人或家人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的;

(二)属于特殊供养家庭、孤儿、烈士子女,本人残疾或家人残疾等情况,家庭经济困难且未享受到其它资助项目的;

(三)父母离异或一方丧偶,监护方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且未享受到其它资助项目的;

(四)城镇或农村低保家庭未享受到其它资助项目的;

(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上,长期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且未享受到其它资助项目的;

(六)学生本人患有重度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接受治疗的;

(七)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且未享受到其它资助项目,经班级核实,系部认证可申请校内资助的。

第七条  资助方式

(一)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符合上述特殊情况第(一)款的,可申请减免当年学费及住宿费。

(二)申请一次性校内资助金。其中A档一次性资助3000元,B档一次性资助2000元,C档一次性资助1500元。

1.符合上述特殊情况第(二)及第(三)款的,可申请A档。

2.符合上述特殊情况第(四)及第(五)款的,可申请B档。

3.符合上述特殊情况第(六)及第(七)款的,可申请C档。

第八条 申请流程

(一)满足第六条(一)至(七)款条件的学生,在学年度内建议申请,并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初审后形成完整材料报系部审核;

(二)系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学生资料,评选出受助学生档次后,按评议得出党政联席会议结果后在全系进行三个工作日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连同相应材料及系部联席会议材料一并报学生处复审;

(四)学生处对系部所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院进行三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

(五)财务处按照院长办公会的决定,发放校内资助。

 

第四章 资料建设

 

第九条  各系收集整理的资料包括学生申请表,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公示名单、学生资助金发放花名册复印件等。

第十条  证明材料

(一)突遇自然灾害(由县民政局开具的家庭突遇自然灾害证明并盖章)、家人或本人突遇重大疾病(由三甲医院开具重大疾病证明并附病历)、突遇重大意外事故(人身受到伤害的由三甲医院开具重大意外事故证明并附病历,身故的附死亡证明);

(二)由民政局开具的特殊供养证明,孤儿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等复印件;

(三)由民政局开具的单亲家庭证明;

(四)低保证复印件及半年流水明细;

(五)户口本复印件;

(六)由三甲医院开具的慢性疾病证明及病历;

(七)所在班级调查情况说明,系部认证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集受助学生的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计财、学生处、系部各一份。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  校内资助金发放形式:

(一)学院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发放;

(二)通过组织发放活动,教育、引导、激发和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培养学生团结互助、生活简朴、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

(三)受助学生要合理支配所获资助,不得将资助用于奢侈性消费或其他不当消费,一经发现将全部追回受助资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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